一、实施机构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二、受理窗口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受理窗口 三、申请条件 适用于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实际管辖范围内,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采取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核准类项目。 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 3、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核准类项目拟报批的项目申请报告及核准部门支持性文件、备案信息、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的文件); 4、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涉及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需提供); 5、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汇总表(涉及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需提供); 6、相关图件:①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他相关文件;②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城市<乡>总体规划用地布局图<或相关专项规划>;③标明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的地形图(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7、选址论证报告、节地评价报告及评审论证意见、踏勘论证报告(依据相关政策性文件需提供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 四、审批时限 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提供材料齐全且真实合法有效) 五、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六、审批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向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工程建设一窗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由一窗受理人员进行材料初审,材料齐全的,出具申报材料接收凭证; 第二步:由一窗受理人员将申请材料转交业务审批人员,业务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第三步:业务审批人员将审批结果转交一窗受理人员,由一窗受理人员将审批结果送达申请人。 办公地址: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泰山路办公区 办公时间:夏季 8:30—12:00,14:30—17:30 冬季 8:30—12:00,13:30—17:30 咨 询 电 话:0316—7191683 监督投诉电话:0316—719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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